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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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是在介紹Gay這個字的字源與用法,關於男性同性戀的介紹請見男同性戀。 Gay,在英文中除了表示「快樂」、「愉悅」或「高興」,也用來表示同性戀。使用上,除了引用過去创作的文艺作品時能够用到原意外,或者除去戏谑与文字游戏等场合外,日常生活中已经基本不再使用其“快乐”的本意。
[编辑] 英文字源Gay這個字擁有關於性方面的意義至少是從十九世紀開始(而且可能還要更早),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女性與男性娼妓被稱呼為"gay"(因為他們穿著得很豔麗)。於是到最後,“gay boys”(男伎)就變成了所有男性同性戀的稱呼。在美國,這個名詞可能來自於遊民社群(hobo community):一個年輕遊民,或者稱作“gay cat”或“geycat”,常常要和另外一個比較年長有經驗的遊民交好,以獲得學習與生存的機會。這種關係有性的暗含成分在裡面,因此“gay cat”就變成「年輕同性戀者」的意思。在這些最早的“gay”中最有名的是湯瑪斯·柯林伍德(Thomas Collingwood),他是一個胖嘟嘟有著小天使般臉孔的音樂家,在一段長期的失業下陷入生活困境當中。 葛楚·史坦(Gertrude Stein)在《毛小姐與皮女士》(Miss Furr & Mrs. Skeene,1922年)中的一段引言可能是這個字最早可追溯的使用,雖然無法非常確定她用這個字指的到底是女同性戀,還是指快樂。
在諾爾·寇威爾(Noel Coward)的音樂劇《甘中帶苦》(Bitter Sweet)是這個字第一次沒有爭議的使用。在〈綠色康乃馨〉這首歌中,四個過度打扮有如1890年代花花公子的人唱道:
Gay有狹義與廣義的用法。狹義的gay只有指稱一個傾向與其他男人進行性關係或情感關係的男人。廣義的gay則同時指稱傾向和他們相同性別的人進行性關係或情感關係的男人與女人。(不過關於這點有一些爭議,所以有人會使用"lesbians and gay men"這個詞。請見同性戀。)至於雙性戀倒底有沒有包含在這些用法裡面,也是一個受到爭論的議題(請見雙性戀)。 有些人宣稱gay是從“Good As You”這句話的首字母縮略來的,不過這是一個根據gay這個字推斷回去而來的假詞源說。 另外一個民間詞源說法是認為與Gay Street有關,它位於紐約的西村,而西村與同性戀文化有連結。根據文件紀錄顯示,這個名詞似乎曾經在1940年代以暗號的形式存在於紐約。“Are you gay?"這個問題表示了可能比局外人看起來還要更多的意涵在裡面。 根據華盛頓州安全學校聯盟(the Safe Schools Coalition of Washington)的《給學校職員的專業辭典》上所說:
因此Homosexual這個詞在一部分人眼中也屬於“政治不正確”(politically incorrect)的詞彙。 [编辑] 中文地區用法[编辑] 台灣在台灣,gay已經普遍成為男同性戀社群內部用來指稱自己的術語之一,而在社群外部也同樣能夠接受這種用法。不過,gay始終沒有同時成為指稱女同性戀用的術語,或者至少沒有被廣泛接受。女同性戀社群會稱自己為拉拉。而通常在講到gay這個字時,拉子會是其相對稱的用語。 目前在台灣,gay這個英文字並沒有準確的中文翻譯。有些人認為同志是gay的一個可能翻譯詞,但是同志在台灣的使用脈絡下包含了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請見LGBT條目),或者甚至是如BDSM這類的性異議者,而gay則只有指稱男同性戀。正因為大家無法在gay的中文翻譯上達成共識,在台灣還是廣泛普遍地使用英文字的gay。 在臺灣大部分BBS上與同志相關之看版,考量gay常指男性,故多採用較中性MOTSS的稱呼。 對於承認並且主動宣稱的行為 叫出櫃 [编辑] 香港在香港,gay的中文翻譯是基。但是這個中文稱謂因為經常被人以嘲諷的口吻使用而帶有貶損色彩。但隨著文化進步,大部分人都漸漸地接受同性戀。 [编辑] 大陸gay在大陸用法中也一般不指女同性戀,女同性戀稱为LES(蕾丝)。正式文章中很少出現英文原文,用同性戀(者)或男同性戀(者)代替,现在也经常出现“同志”一词。 [编辑] 英文與中文用法差異英文中gay可以做名詞與形容詞:
中文中,在大陸地區“他是個gay”名詞單數的用法則很普遍。但也说“他是gay”。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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